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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洲商法协调组织(OHADA):17 个成员国与统一法

什么是 OHADA,哪 17 个非洲国家适用其统一法,位于阿比让的法院,以及这对外国企业意味着什么。

简要回答

非洲商法协调组织(OHADA)使 17 个国家(大多为法语国家)适用相同的核心商法。其统一法在各成员国直接适用,并由设在阿比让的共同法院作出终局裁决。

运作方式

《OHADA 条约》于1993年在毛里求斯路易港签署,2008年在魁北克修订。成员国共同通过统一法;统一法一经生效,即在全体成员国适用,并优先于与之相抵触的国内法。统一法未涵盖的领域(例如税收、劳动和土地)仍由各国国内法调整。

统一法

统一法涵盖的领域包括:

  • 一般商法
  • 商业公司与经济利益集团
  • 担保
  • 简易债务追偿程序与执行措施
  • 破产(集体清偿程序)
  • 仲裁
  • 调解
  • 会计与财务报告
  •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
  • 合作社

相关机构

  • 共同司法与仲裁法院(CCJA),科特迪瓦阿比让:OHADA 法律事项的终审法院,同时也是仲裁机构。
  • 常设秘书处,喀麦隆雅温得。
  • ERSUMA,培训法官和法律专业人员的区域高级司法官学校,贝宁波多诺伏。

17 个成员国

对外国企业的意义

为某一 OHADA 成员国设计的公司架构、担保安排或仲裁条款,在其他成员国大体同样适用;但各国在税收、劳动、许可证和土地方面的规则仍有差异。请在您开展业务的每个国家聘请当地获准执业的律师。

来源:ohada.org及各国家页面所列成员名单,核查于2026年10月。本页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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